关于减刑、假释的适用,下列选项错误的有

admin2016-04-15  17

问题 关于减刑、假释的适用,下列选项错误的有

选项 A、对所有未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均可减刑
B、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被执行之日起计算
C、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符合“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的减刑要件,不能减刑
D、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的,不得撤销假释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章第一节中的减刑、第二节中的假释。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据此,适用减刑的对象是被依法关押的未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而不是所有的未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A选项错误。对于原判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自裁定减刑之日起算。B选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13条的规定,“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前款规定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应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一年。”C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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