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购买乙公司一批货物,价款为100万元;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定金30万元;任何一方违约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5万元。”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依约定支付了30万元定金。现乙公司违约。 问: (1)甲公司与乙

admin2017-05-02  20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购买乙公司一批货物,价款为100万元;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定金30万元;任何一方违约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5万元。”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依约定支付了30万元定金。现乙公司违约。
    问:
    (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关于定金的约定效力如何?为什么?
    (2)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为什么?

选项

答案(1)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的定金30万元中20万有效,超出的10万无效,法院不予保护。 《担保法》第9l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本案例中,甲公司与乙公司关于买卖货物的主合同标的额为100万,双方的定金约定为30万,根据法律规定,双方约定的定金应不超过20万,超出的部分无效。 (2)甲公司无权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 《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本案例中,甲公司与乙公司即约定了定金,又约定了违约金,按照法律规定,甲公司只能选择适用定金或者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2sC3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