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0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玉米40吨,每吨收购价3000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120000元,开具了农产品收购发票;派本企业车辆将收购的玉米运回,途中因管理不善毁损了20%。 (2)购进一批A货

admin2017-11-04  24

问题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0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玉米40吨,每吨收购价3000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120000元,开具了农产品收购发票;派本企业车辆将收购的玉米运回,途中因管理不善毁损了20%。
(2)购进一批A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50000元、增值税额76500元;支付给运输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货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输费22500元。本月将已验收入库的该批A货物中的80%零售,取得含税销售额585000元,20%用于本企业集体福利。
(3)本月生产新产品450件,每件成本价380元(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全部作为本企业职工福利发放。
(4)处理一批下脚料,取得含税销售额35100元。
(5)当月收取B货物(非酒类)包装物押金25740元,没收B货物包装物逾期押金12870元。已知:农产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扣除率为13%;交通运输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1%;A货物和B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生产的新产品不属于应税消费品,成本利润率为10%,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均于当月认证通过。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针对业务(3),该企业所作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无需计算销项税额
B、销项税额=380×450×17%=29070 (元)
C、销项税额=380×450×(1+10%)×17%=31977(元)
D、销项税额=380×450×(1+10%)÷ (1+17%)×17%=27330.77(元)

答案C

解析 (1)将自产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应当作视同销售处理。(2)新制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视同销售处理时,应组成计税价格进行计算;由于该产品不属于应税消费品,销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17%=成本×(1+成本利润率)×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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