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建设的某大型公用事业项目,已履行了审批手续且资金来源已落实,经批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施丁招标。 2011年4月1日,招标人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告中要求,投标单位须为具有相应专业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国有企业,4月6日至10日

admin2014-08-14  38

问题 政府投资建设的某大型公用事业项目,已履行了审批手续且资金来源已落实,经批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施丁招标。
    2011年4月1日,招标人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告中要求,投标单位须为具有相应专业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国有企业,4月6日至10日发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规定,5月12日11时投标截止,当日15时开标,投标保证金100万元。截止到4月10日,共有A、B、C、D、E、F、G七家单位购买了招标文件。
    4月19日,招标人对所有质疑统一进行了书面答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七家投标单位均递交了投标文件。评标前,招标人确定的评标委员会组成方案是:评标委员会由6人组成,其中政府部门代表2人,招标代理机构代表1人,其余3人从招标代理机构专家库内抽取。开标后,各投标单位报价均低于招标最高限价。评标过程中,出现了以下情况:
    (1)投标单位A报价金额大小写不一致。
    (2)投标单位B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单位的报价且未能作出任何说明。
    (3)投标单位C的投标函未加盖单位公章且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投标单位D的投标文件中缺少投标保函。
    (5)投标单位E提交的银行投标保函有效期超出投标有效期20天。招标人于5月13日确定的中标单位,并于5月17日分别向中标单位和其他投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此后,为了削减投资额,招标人与中标单位进行了商谈,约定在中标价的基础上降低50万元作为合同价,并于6月20日签订了施工合同。
【问题】
指出评标委员会组成方案中存在的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评标委员会组成方案中存在的不当之处及理由如下:不当之处一:评标委员会由6人组成。理由:评标委员会应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不当之处二:评标委员会中有政府部门代表2人。理由: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不当之处三:评标委员会中专家人数为3人。理由: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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