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房地产公司对该公司新开发的在建商品房进行预售。4月2日,将一套房屋预售给张某,并与其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价款为200万元以及分期付款的具体方式,合同约定在第二年年底交房。同年5月29日,甲公司又将同一房屋以230万元的价格预售给赵某,赵某当即付清房

admin2023-02-22  14

问题 甲房地产公司对该公司新开发的在建商品房进行预售。4月2日,将一套房屋预售给张某,并与其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价款为200万元以及分期付款的具体方式,合同约定在第二年年底交房。同年5月29日,甲公司又将同一房屋以230万元的价格预售给赵某,赵某当即付清房款。6月5日,赵某对商品房预售合同进行了预告登记。8月31日,商品房建成封顶并办理完毕初始登记。第二年年初,甲公司又将该房屋以250万元价格卖给于某,于某在签订合同之日便交付房款并办理了过户登记。请回答下列问题:
张某、赵某是否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选项

答案张某、赵某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2pwi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