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5年单选15)甲因侵占科研经费被捕。在侦查期间,甲主动供述自己曾和同事一起套取另一科研项目经费19万元用于自己房屋装修。甲供述与他人套取科研经费的行为属于( )。
(2015年单选15)甲因侵占科研经费被捕。在侦查期间,甲主动供述自己曾和同事一起套取另一科研项目经费19万元用于自己房屋装修。甲供述与他人套取科研经费的行为属于( )。
admin
2017-03-24
19
问题
(2015年单选15)甲因侵占科研经费被捕。在侦查期间,甲主动供述自己曾和同事一起套取另一科研项目经费19万元用于自己房屋装修。甲供述与他人套取科研经费的行为属于( )。
选项
A、坦白
B、立功
C、自首
D、准自首
答案
A
解析
甲因侵占科研经费被捕后,如实供述与他人一起套取科研经费19万元的罪行,构成坦白,故选A项。立功是犯罪人犯罪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而本题表述的情形,甲与他人套取科研经费的行为并非是他人的行为,因为甲本人也参与了经费的套取。可见,甲的行为不构成立功,不选B项。坦白与自首的关键区别在于是否自动投案:自首是犯罪人主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坦白是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坦白与准自首的关键区别在于是否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是准自首;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是坦白。本题表述中,甲的行为不构成自首或准自首,因为甲被动归案后,所供述的与他人套取科研经费的行为属于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即“侵占科研经费”事实的范畴。可见,不选C、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2of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行为中属于民事代理的是()。
梁某与程某共同盗窃了某一珍贵文物“铜鼎”之后,二人又用斧子将“铜鼎”砸碎,目的是销赃。梁、程的行为属于()。
张某(男)和王某(女)通奸,生下一女婴。为了避人耳目,他们就把女婴放到很少有人出没的老山林里。两天以后,女婴因无人喂养而饿死。张某和王某的行为是()。
某甲是间歇性精神病人。某日,某甲喝醉了酒,把酒店老板打成重伤,在群众抓捕他时,某甲因惊恐而精神病发作。则某甲()。
甲欲杀乙,乘乙与朋友在餐馆聚会,向其投掷自制炸药,炸药爆炸后没有伤着乙,却致与乙一起聚餐的丙当场死亡,丁、戊受重伤。甲的行为应以()。(2008年单选18)
丁某因一次沉船事故下落不明,后被法院宣告死亡。此后,有人意外发现丁某依然生存。经其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请问:在下列哪些情况下,丁某因宣告死亡而消灭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
2000年3月1日,甲因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逃往外地,甲又因在2009年9月7日犯抢劫罪,于2010年6月7曰被抓获,甲所犯盗窃罪的追诉期限()。(2013年单选8)
随机试题
随着人口老龄化,老年人的服务需要逐渐增多,受制于有限资源,某社会服务机构组织员工讨论在未来三年是为更多的老年人提供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服务,还是为具有特殊需要的少数老年人提供专业性服务,这种策划是()。
对组织起烘托、装饰作用的是()
急性肾衰竭的病因包括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3种。
以下有关抵债资产的管理原则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与菠菜叶肉细胞相比,蓝细菌细胞内()。
伟达商场规定其下属的百货、家电、食品等承包组对外开展业务时可以使用伟达商场的名义和公章,但发生的债权债务概与商场无关。1999年11月2日,该商场百货组以伟达商场的名义,与时尚服装厂签订了一份购买5万件服装的合同,合同约定由百货组自行提货,签约后6个月内一
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欧洲兴起一场新教育运动,其标志是()。
下列对交换表的描述中,错误的是()。
Howmanyaretherequalitycontrolinspectionpoints?Howtocheckthequalityduringproduction?
In1957adoctorinSingaporenoticedthathospitalsweretreatinganunusualnumberofinfluenza-likecases.Influenzaissome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