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在百货商场购买一台彩电,使用三个月后出现故障。在“三包”有效期内,经两次修理仍无法正常使用。此时市场上已无同类型号彩电。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该事件应如何解决?( )

admin2009-03-23  38

问题 张某在百货商场购买一台彩电,使用三个月后出现故障。在“三包”有效期内,经两次修理仍无法正常使用。此时市场上已无同类型号彩电。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该事件应如何解决?(  )

选项 A、张某只能要求再次修理
B、按照销售者单方意见执行
C、如果张某要求,百货商场应无条件退货或予以更换
D、百货商场应予退货,但可以抵销折旧费

答案4

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5条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所以本题应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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