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15年)2015年3月2日,甲将其生产的一批价值30万元的设备寄存于乙的仓库,寄存期限截止于2015年4月30日。3月5日,甲将该批设备抵押给债权人A公司,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3月9日,乙向丙谎称该批设备属于自己,以35万元的价
(2015年)2015年3月2日,甲将其生产的一批价值30万元的设备寄存于乙的仓库,寄存期限截止于2015年4月30日。3月5日,甲将该批设备抵押给债权人A公司,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3月9日,乙向丙谎称该批设备属于自己,以35万元的价
admin
2017-12-21
45
问题
(2015年)2015年3月2日,甲将其生产的一批价值30万元的设备寄存于乙的仓库,寄存期限截止于2015年4月30日。3月5日,甲将该批设备抵押给债权人A公司,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3月9日,乙向丙谎称该批设备属于自己,以35万元的价格将该批设备卖给丙。事后,不知情的丙全额付款并取走设备。3月16日,丙将该批设备以40万元的价格卖给丁。3月20日,丙交付设备,丁向丙付款。
3月25日,A公司对甲的债权到期,甲无力偿还,A公司拟就该批设备行使抵押权。此时,甲才得知乙已将该批设备出卖给丙,甲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丙返还设备,丙告知甲已将设备转卖给丁。甲要求丁返还设备,A公司则向丁主张就该批设备行使抵押权,均遭丁的拒绝。
4月9日,丁发现该批设备存在严重质量瑕疵,无法投入使用,遂主张解除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并要求丙赔偿损失,丙以该质量瑕疵在乙向其交付设备时已经存在,丁遂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对于甲的损失,谁是赔偿义务人?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乙是赔偿义务人。根据规定,由于甲乙之间存在保管合同关系,保管人乙违反保管合同的约定,构成违约,因此乙应当向甲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2jg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获得乙公司背书转让的汇票一张。该汇票出票人为丙公司;承兑人为丁公司;保证人为戊公司。下列情形中,甲公司可以在汇票到期日前行使追索权的是()。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因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的义务产生索赔的权利,()。
甲公司委派业务员张某去乙公司采购大蒜,张某持盖章空白合同书以及采购大蒜授权委托书前往乙公司。乙公司于2010年3月1日签订大蒜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大蒜总价款为100万元,货交丙公司后,甲公司付50万元货款,货到
甲公司欠乙公司500万元货款未付。丙公司是甲公司的母公司。甲公司与丙公司订立协议,约定将甲公司欠乙公司的该笔债务转移给丙公司承担。下列关于甲公司和丙公司之间债务承担协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10日,公司股票自2011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章程规定,凡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决定。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是一软件公司,甲公司董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按政府定价执行的合同,如果供方逾期供货,遇价格上涨时,供方应()。
《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的一定时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等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这个期限是()。
甲公司201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显示的净资产为负,财务状况不断恶化,2012年1月20日,乙请求甲公司偿还货款未果,2月21日后,甲公司一直催告债务人丙偿还债务,但丙到8月底仍未偿还,甲公司亦未采取其他法律措施。债权人乙有权()。
2012年5月,A公司为扩大经营准备修建一栋商业楼,为此与B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B公司承建该楼,A公司先付丁程款的20%,余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为完成建设工作,B公司向C公司购买一台推土机,价款100万元,分5期支付,每期20万元,价款付清
香港投资者邓某以(香港)联威公司名义、内地投资者吴某以弘业公司(内资)名义,拟共同投资在广州市设立新雅图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雅图公司”),邓某出资2000万元,吴某出资1000万元,由邓某担任董事长,吴某担任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2010年8月
随机试题
患者,男性,45岁。胃溃疡病史8年,近3个月疼痛加重,失去节律,用多种药物治疗无效。查体:浅表淋巴结无肿大,腹平软,上腹部压痛,可扪及肿块。就以上病例目前考虑,以下哪项诊断可能性最大
确定无牙患者正中关系的方法中错误的是
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包括( )。
某国中央银行规定,商业银行对居民提供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是30%,最长还款期限是30年,这种规定属于()。
在公文办理中,以下哪些情况下可以使用“通知”?()
下列属于“丝绸之路”上保留至今的文明遗迹是()。
已知函数f(x)连续,且=1,则f(0)=_______.
设A=,求An.
(1)It’sagoldenageforstudyinginequality.ThomasPiketty,aFrencheconomist,setthebenchmarkin2014whenhisbook,"Capi
Thereissomuchtimeleft,soIcantellyouaboutit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