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年间,四川重庆府某甲“因戏而误杀旁人”,被判处绞监候。依据清代的会审制度,对某甲戏杀案的处理,适用下列哪一项程序?(2006年司法考试试卷一第18题)

admin2017-06-13  34

问题 乾隆年间,四川重庆府某甲“因戏而误杀旁人”,被判处绞监候。依据清代的会审制度,对某甲戏杀案的处理,适用下列哪一项程序?(2006年司法考试试卷一第18题)

选项 A、上报中央列入朝审复核定案
B、上报中央列入秋审复核定案
C、移送京师列入热审复核定案
D、上报中央列入三司会审复核定案

答案B

解析 2006年的法制史题目涉及司法制度的比较多,本题亦属此类。乾隆年间属于清代,本题考查清代的会审制度。清代的会审制度主要有秋审、朝审和热审。
    秋审是清朝最重要的死刑复审制度,因在每年秋天举行而得名。秋审审理的对象是全国上报的斩监候、绞监候案件。每年秋八月在天安门金水桥西由九卿、詹事、科道以及军机大臣、内阁学士等重要官员会同审理。秋审被视为“国家大典”,统治者较为重视,还专门制定了秋审条款,作为进行秋审大典的基本规范。秋审后有四种情况:(1)情实。罪情属实,罪名恰当,奏请执行死刑。(2)缓决。案情虽然属实,但危害性不大者,可减为流三千里,或减发烟瘴极边充军,或再押监候办。(3)可矜。案情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可免死刑,一般减为徒、流。(4)留养承祀。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有亲老单丁情形,合乎申请留养者,按留养案奏请皇帝裁决。
    朝审是明代对死刑案件进行复核的制度之一,明英宗时成为定制,明英宗认为人命至关重要,一旦处死就无法复生,后果难以挽回。朝审是每年霜降之后,由中央三法司会同公侯、伯爵等,在吏部或户部尚书的主持下,对全国上报的重案囚犯重新审理。朝审不仅复核死刑,且带有宽宥之意。对于可予以矜怜或可疑的,改为戍边,囚犯有翻异供词的移调官府再审,符合律令的监候听决。清代的秋审、朝审皆渊源于此。其在清代是秋审以外的另一重要的会审形式。清代朝审所复审的案件,主要是刑部判决的案件,以及京城附近发生的斩监候、绞监候案件。举行朝审的时间略迟于秋审,于每年霜降以后十日进行。朝审的程序,与秋审基本相同。
    热审是对发生在京师的笞杖刑案进行重审的制度,于每年小满后十日至立秋前一日,由大理寺官员会同各道卿史及刑部承办司共同进行,快速决放在监笞杖刑案。
    三司会审是明代在唐代三司推事基础上形成的。在审判重大、疑难案件时,由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三个中央司法机关会同审理,简称三司会审。三司会审一般由皇帝下令,三大司法机关承命,审理结果报请皇帝批准执行。明代还有九卿圆审制度。九卿圆审是明朝重要的复审制度,凡是地方上报的重大疑难案件,罪犯经过二审后仍不服判决者,由六部尚书、大理寺卿、左都御史、通政使九卿联合审判,最后报奏皇帝裁决。
    本题中,案情为“四川重庆府某甲‘因戏而误杀旁人’,被判处绞监候",而清代秋审审理的对象是全国上报的斩监候、绞监候案件,因此答案只能为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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