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刘某行为异常。经鉴定,刘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需要对其实施强制医疗。请回答下列问题。 法院审理刘某强制医疗一案,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刘某行为异常。经鉴定,刘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需要对其实施强制医疗。请回答下列问题。 法院审理刘某强制医疗一案,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dmin
2020-12-29
46
问题
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刘某行为异常。经鉴定,刘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需要对其实施强制医疗。请回答下列问题。
法院审理刘某强制医疗一案,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选项
A、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
B、鉴于刘某自愿放弃委托诉讼代理人,法院只通知了刘某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C、法院认为刘某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依法对刘某作出强制医疗的裁定
D、本案受害人不服法院对刘某强制医疗裁定,可申请检察院依法提起抗诉
答案
B,C,D
解析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04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A项,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可见,只要不是上诉、抗诉案件、死刑复核等案件,有合议庭就可能存在陪审员,所以A项正确。
B项,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04条规定,“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法院只通知了刘某的法定代理人到场的做法是错误的,B项错误。
C、D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5条的规定,“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可知,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法院应当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而不是“裁定”。故C项表述错误。D项有两个错误,①对强制医疗的“决定”而非“裁定”不服;②被害人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而不是申请检察院依法提起抗诉。故D项表述错误。本题为选非题,本题答案为B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2eV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霍某在靓顺公司购得一辆汽车,使用半年后前去靓顺公司维护保养。工作人员告诉霍某该车气囊电脑存在故障,需要更换。霍某认为此为产品质量问题,要求靓顺公司免费更换,靓顺公司认为是霍某使用不当所致,要求其承担更换费用。经查,该车气囊电脑不符合产品说明所述质量。对此,
某市律师协会与法院签订协议,选派10名实习律师到法院从事审判辅助工作6个月,法院为他们分别指定一名资深法官担任导师。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关于毒品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第61题)
甲、乙两村因水源发生纠纷。甲村20名村民手持铁锹等农具,在两村交界处强行修建引水设施。乙村18名村民随即赶到,手持木棍、铁锹等与甲村村民互相谩骂、互扔石块,甲村3人被砸成重伤。因警察及时疏导,两村村民才逐渐散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
甲为要回30万元赌债,将乙扣押,但2天后乙仍无还款意思。甲等5人将乙押到一处山崖上,对乙说:“3天内让你家人送钱来,如今天不答应,就摔死你。”乙勉强说只有能力还5万元。甲刚说完“一分都不能少”,乙便跳崖。众人慌忙下山找乙,发现乙已坠亡。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
关于盗窃罪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二第16题)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在行政执法中应当自觉践行。下列哪些做法直接体现了执法为民理念?(2012年卷二第76题)
权责一致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些做法是权责一致的直接体现?(2011年卷二第76题)
某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以某公司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食品安全法》为由,作出处罚决定。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第48题)
随机试题
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是为本民族大多数成员所认同的()的总和。
对仰卧中凹位的描述,错误的是()。
浮脉属于何类脉象滑脉属于何类脉象
患者,女性,56岁。胰腺癌术后第一天,表情痛苦,心率加快,血压升高,多次询问后患者诉伤口疼痛严重。此时应首先给予的措施是
根据《合同法》,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的,可以终止履行债务。
北京某公司出口一批罐头,该公司在办理有关业务过程中,与检验检疫有关法律法规或规定不符的是( )。
FDDI是总线型局域网。()
确立了基础教育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教育的文件是()。
HowwasSueabletoleaveschoolforholiday?
Howmanychildrenwerethereintheschool?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