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说法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卷一/2010年第73题)

admin2013-09-05  35

问题   下列哪些说法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卷一/2010年第73题)

选项 A、我国公民未满十六岁的,用人单位一律不得招用
B、双方当事人不可以约定周六加班
C、劳动合同期限约定为二年的,试用期应在半年以上
D、双方当事人可就全部合同条款做出违约金约定

答案A,C,D

解析 《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该条规定可知,原则上单位不能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但是特殊情况下可以招用未成年工,A选项的表述过于绝对,所以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该条规定可知,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所以C选项的说法违反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前,关于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问题实务中争议很多,《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只有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限、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才能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其他情形不得约定违约金,所以D选项的说法违反劳动法。
    《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我国早已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一般每周工作5日、休息2日的工时制度,《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实际上已不再有效。B选项的表述是“双方当事人不可以约定周六加班”,这种表述的前提是周六是休息日,既然周六是休息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除了符合法律规定需要加班之外,正常情况下周六不能加班。《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  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由该条规定另外可知,如用人单位事先与劳动者约定本应是休息日的周六都要加班,则存在一年中某月超过三十六小时的可能。可见,此约定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反之,“双方当事人不可以约定周六加班”这种表述是符合《劳动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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