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公司拥有一批价值500万元的货物,该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与长城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转让合同,规定蓝天公司先交货,长城公司在交货后15天内付清货款。在约定的交货日前2个月,蓝天公司发现长城公司经营状况恶化,于是通知长城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提供担保,长城公司

admin2021-06-10  32

问题 蓝天公司拥有一批价值500万元的货物,该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与长城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转让合同,规定蓝天公司先交货,长城公司在交货后15天内付清货款。在约定的交货日前2个月,蓝天公司发现长城公司经营状况恶化,于是通知长城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提供担保,长城公司拒绝。又过了1个月,长城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蓝天公司提出解除合同。长城公司于是向法院起诉。法院查明:蓝天公司股东会议规定,对价值500万元以上货物的处置应经股东会议特别决议。
问题:
蓝天公司能否解除合同?为什么?

选项

答案蓝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依据五百二十七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2XJu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