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研究院研制出一种新药技术,向我国有关部门申请专利后,与乙制药公司签订了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并依法向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dmin2022-12-28  46

问题 甲研究院研制出一种新药技术,向我国有关部门申请专利后,与乙制药公司签订了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并依法向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选项 A、乙公司依法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之前,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未生效
B、专利申请权的转让合同自向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C、专利申请权的转让自向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D、如该专利申请因缺乏新颖性被驳回,乙公司可以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为由请求解除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答案C

解析 本题要区分“专利申请权的转让合同”的生效与“专利申请权的转让行为”的生效。专利申请权的转让合同,属于合同关系,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意思表示真实,该合同即生效;“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与行为,自登记之日生效。A、B选项是合同效力问题,专利申请权的转让合同自甲研究院和乙制药公司协商一致即为生效。该“转让合同”并不需要专利部门登记生效,也无须以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为前提。故A、B选项错误。
C选项,是专利申请权转让行为的生效问题,《专利法》第10条第3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故C选项正确。
D选项,一方面,本题中甲研究院与乙制药公司之前签订的为“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所转让的为专利申请权。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提出专利申请后还需要经过专利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如果该项申请不符合“新颖性、实用性、创造性”,将会导致专利申请被驳回。这是“专利受让方”所需要面临的风险。另一方面,“专利申请被驳回”不能构成“以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为由解除合同”的理由。根据《民法典》第563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即要求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才可以解除。而本题“专利申请被驳回”并非“不可抗力”,所以乙公司不得要求解除合同。故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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