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出售一批货物给刘某,双方约定,杨某于2014年2月10日向刘某交付货物,刘某于一个月后向杨某付款。杨某依约交付货物后,刘某未按约付款,而杨某也忙于其他事务无暇顾及。2014年5月15日,杨某出差期间遭遇泥石流,: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15天,根据民事诉

admin2016-09-01  31

问题 杨某出售一批货物给刘某,双方约定,杨某于2014年2月10日向刘某交付货物,刘某于一个月后向杨某付款。杨某依约交付货物后,刘某未按约付款,而杨某也忙于其他事务无暇顾及。2014年5月15日,杨某出差期间遭遇泥石流,: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15天,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杨某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    )。

选项 A、2015年3月10日
B、2015年3月25日
C、2016年3月10日
D、2016年3月25日

答案C

解析 拒付货款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了不可抗力(出差遇泥石流)和其他障碍,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本题中,中止事由并不是在最后6个月内发生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仍是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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