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的某超市保安人员怀疑袁某偷拿了超市的东西,于是拦住袁某不让其离开,袁某不承认,与保安人员发生口角,继而有打斗。保安人员迅速制服了袁某,随即对其进行殴打,致其轻伤。请回答下列问题:

admin2012-09-10  31

问题 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的某超市保安人员怀疑袁某偷拿了超市的东西,于是拦住袁某不让其离开,袁某不承认,与保安人员发生口角,继而有打斗。保安人员迅速制服了袁某,随即对其进行殴打,致其轻伤。请回答下列问题:

选项 A、本案只能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B、袁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C、应当由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立案侦查
D、如果袁某向公安机关控告,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答案B,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管辖;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根据《刑诉解释》第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故意伤害案(造成轻伤的情况),对于这类自诉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可见,对于轻伤害案件,既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也可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故B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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