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保险利益原则的概念、意义,并说明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分别体现在哪几个方面?

admin2014-10-04  33

问题 试述保险利益原则的概念、意义,并说明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分别体现在哪几个方面?

选项

答案(1)保险利益原则的概念即是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存在的利害关系。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基本原则中最基础的原则,它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2)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如下: ①避免赌博行为。可保利益原则要求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是为了使保险与赌博相区别,实现保险赔偿损失的目的。 ②防范道德风险。如果不以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为前提条件,容易诱发道德危险、犯罪动机和犯行为的发生。 ③限制赔付金额。可保利益原则规定了保险保障的最高限度,并限制了赔付的最高额度。以可保利益作为保险保障的最高限度就能保证被保险人能够获得足够的、充分的赔偿,又能满足被保险人不会因保险而获得额外利益的要求。 (3)保险利益原则在财产保险中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①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的确立。 Ⅰ、财产所有人对其所有的财产或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具有保险利益。 Ⅱ、财产的受托人、保管人、承租人、承包人、承运人等对暂时占有的他人财产具有保险利益。 Ⅲ、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抵押财产或留置物具有保险利益。 Ⅳ、财产所有人、管理人、承运人等对财产的预期利益具有保险利益。 ②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时效。一般情况下,财产保险要求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利益始终存在。 (4)保险利益原则在人身保险中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①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的确立。新《保险法》第31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为了保证被保险人的人身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还严格限定了人身保险利益,第三十四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②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时效。.与财产保险不同,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存在,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并不影响合同效力。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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