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19年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建筑材料,价款为600万元,甲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开出面值600万元,5个月到期的商业汇票,票据已经承兑,A保证人为甲公司保证,并在票据正面注明保证字样和保证人签章。
2019年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建筑材料,价款为600万元,甲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开出面值600万元,5个月到期的商业汇票,票据已经承兑,A保证人为甲公司保证,并在票据正面注明保证字样和保证人签章。
admin
2022-03-09
35
问题
2019年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建筑材料,价款为600万元,甲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开出面值600万元,5个月到期的商业汇票,票据已经承兑,A保证人为甲公司保证,并在票据正面注明保证字样和保证人签章。乙公司于2019年6月9日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又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向承兑人提示付款,由此牵涉出以下问题:
(1)甲公司认为票据未记载付款地和出票地,记载事项不完整,拒绝付款;承兑人认为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提示付款,拒绝付款。
(2)丁公司要求乙公司付款,乙公司认为按照债务人的顺序,应先由丙公司付款,丁公司不能对其直接要求付款,因此拒绝付款。
(3)丁公司要求A担保人代为付款,A同意付款。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结合《票据法》的有关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乙公司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乙公司的理由不成立,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因此,乙公司所说的按照债务人的顺序,应先由丙公司付款的理由是不成立的。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2Ry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甲是某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在合伙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甲在合伙期间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实施的下列行为中,违反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的首要依据是()。(2015年)
甲、乙、丙三方合作研发一项新技术,合作开发合同中未约定该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新技术研发成功后,乙、丙提出申请专利,甲不同意。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专利申请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甲公司是一家于2008年4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交易的上市公司,其股本总额为8亿股。2015年9月16日,甲公司的控股股东乙公司将其持有的甲公司40%的股份全部协议转让给丙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豁免进行要约收购)。风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甲公司是一家于2008年4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交易的上市公司,其股本总额为8亿股。2015年9月16日,甲公司的控股股东乙公司将其持有的甲公司40%的股份全部协议转让给丙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豁免进行要约收购)。风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2017年4月1日,无权代理人甲以A公司的名义签发一张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给B公司,该汇票上记载收款人为B公司,付款人为乙银行,付款日期为2017年7月1日。甲在该汇票上签章。2017年4月5日,B公司在明知甲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仍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
下列有关法律渊源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非上市公众公司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下列垄断协议中,经营者无须证明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且能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就可以获得《反垄断法》豁免的是()。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公益类国有企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RisksforYouthsWhoEatWhatTheyWatchA)Manyfactorsinfluencechildren’sfoodchoices:wheretheyeat;whattheirfrien
简述“情势变迁”的基本内涵及其适用于国际条约的合理性。
出血性疾病病人的保健指导内容有
洗脱或展开溶剂为中性的情况下,一般不适合于生物碱分离的吸附剂有()
GB5101将砖分为若干等级,当建筑物外墙面为清水墙时,下列哪种等级可作为清水砖墙的选用标准?[2006—015]
期货交易所终止的,应当成立()。[2014年7月真题]
()不属于云南省世界遗产。
根据埃里克森的心理社会发展阶段理论,该生所处阶段的特点是()。
这里是典型的黄土高原沟壑区,水土流失非常严重。土地贫瘠,十年九旱。尽管有国家的好政策,使部分群众走上了致富的道路,但仍有不少农民挣扎在贫困线上。这段话主要说明了()。
贾某骑摩托车违章撞伤田某.造成田某腿部表皮破裂。贾某送田某到医院治疗,护士未作皮试,即给田某注射破伤风针.田某因药物过敏而死。贾某的行为对田某死亡而言属于: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