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店2006年10月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1)经营客房取得房费收入36000元。 (2)经营餐厅取得收入45800元,其中有烟酒18000元。 (3)出租会议室取得租金收入6800元。 (4)经营保龄球馆取得收入15200元;经营

admin2012-10-09  26

问题 某酒店2006年10月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1)经营客房取得房费收入36000元。
   (2)经营餐厅取得收入45800元,其中有烟酒18000元。
   (3)出租会议室取得租金收入6800元。
   (4)经营保龄球馆取得收入15200元;经营歌舞厅取得收入24900元。
   (5)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取得成本为150000元),取得收入350000元。
   (6)从某企业购买烟酒共50000元,本月该企业在本舞厅共消费了53200元,双方商定
相互抵冲,差价不再结算,企业按50000万元开具营业税发票。
   (7)处置酒店周边地区垃圾,向有关单位和居民收取垃圾处置费10000元。
   该酒店上述收入均分别核算。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经营客房取得房费收入应纳营业税;
   (2)经营餐厅取得收入应纳营业税;
   (3)出租会议室取得租金收入应纳营业税;
   (4)经营保龄球馆和歌舞厅收入应纳营业税;
   (5)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应纳营业税;
   (6)与企业抵账行为应纳营业税;
   (7)收取垃圾处置费应纳营业税。

选项

答案(1)经营客房取得房费收入应纳营业税:36000×5%=1800(元) (2)经营餐厅取得收入应纳营业税=45800×5%=2290(元) (3)出租会议室取得租金收入应纳营业税=6800×5%=340(元) (4)经营保龄球馆和歌舞厅收入应纳营业税=15200×5%+24900×20%=5740(元) (5)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应纳营业税=(350000-150000)×5%=10000(元) (6)抵账行为应纳营业税=50000×20%=10000(元) (7)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垃圾处置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应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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