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大学环境科研所环境化学研究室副主任甲,应某市环保局邀请,同意帮助研究有关印染污水处理技术。甲一直从事微量元素与健康研究工作,当时分管后勤工作。同年寒假,甲在该大学实验室内利用废旧原料、工具及试纸,对印染污水进行测试,完成了“印染污水处理方法及工艺”的发明
某大学环境科研所环境化学研究室副主任甲,应某市环保局邀请,同意帮助研究有关印染污水处理技术。甲一直从事微量元素与健康研究工作,当时分管后勤工作。同年寒假,甲在该大学实验室内利用废旧原料、工具及试纸,对印染污水进行测试,完成了“印染污水处理方法及工艺”的发明
admin
2016-05-05
27
问题
某大学环境科研所环境化学研究室副主任甲,应某市环保局邀请,同意帮助研究有关印染污水处理技术。甲一直从事微量元素与健康研究工作,当时分管后勤工作。同年寒假,甲在该大学实验室内利用废旧原料、工具及试纸,对印染污水进行测试,完成了“印染污水处理方法及工艺”的发明创造。此后,该大学就该项发明申请了职务发明专利,并于1989年获得专利权。而甲认为该发明专利权归属有误,于1990年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该发明专利为非职务发明。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甲研究印染污水处理技术是经校方认可的,属单位交付的任务,该发明应为职务发明
B、甲在该大学实验室搞研究,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条件,该发明应为职务发明
C、甲从事该研究室的后勤工作和微量元素与健康研究工作,研究该技术不是其本职工作,该发明应为非职务发明
D、甲在该大学实验室搞研究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不属于专利法所称的物质条件,该发明应为非职务发明
答案
C,D
解析
《专利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法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本单位”是对于完成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来说的,即指他们所属的单位,而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则是该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但也包括临时工作人员所在的临时工作单位。“单位”在专利法中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能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选项A中,甲虽在该大学的环境科研所工作,但仅担任后勤管理和微量元素与健康研究工作,“印染污水处理方法及工艺”研究并非甲的本职工作,该大学既未交付其科研任务,也未予以投资,因此不属于专利法中的“执行本单位的任务”。选项B中,甲用来完成本发明的构思及试验所获数据方法简单,所用工具材料等为市场上常见材料,不属于专利法中的“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因此,该发明应为非职务发明。所以正确选项应为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2NJ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对用益物权的表述,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其所在国与我国未订立有关条约,当其委托我国律师代理民事诉讼时,从我国领域外寄交予授权委托书。该授权委托书要生效需经过的程序有:
甲遗失一部相机,乙拾得后放在办公桌抽屉内,并张贴了招领启事。丙盗走该相机,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丁出质于戊。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假定人民法院根据乙公司的申请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下列做法中哪些是正确的?丙作为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有权在诉讼中做出哪些诉讼行为?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当事人不可以申请再审?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公开审判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甲国在其宣布的专属经济区水域某暗礁上修建了一座人工岛屿,乙国拟铺设一条通过甲国专属经济区的海底电缆。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一第31题)
2004年8月,西安A区的天元商贸公司与大连海产公司在大连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由海产公司在2004年9月28日之前以空运方式将2吨冷冻龙虾以空运方式运至西安机场,由天元公司自行提货,以供应国庆期间西安市的节日市场。同年9月25日,海产公司将该批龙虾
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一家从事运输业的合伙企业。甲对其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依法可从事的行为是: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管辖问题的哪些表述是不正确的?()
随机试题
某公司生产某产品的固定成本为160万元,单位产品售价为1200元,若年度产品订单为4万件,只有可变成本低于1260元时,该公司才不会亏损。()
阻塞性肺气肿患者最早出现的变化是()(1991年)
A黏液细胞B壁细胞C胃窦部G细胞D胃D细胞E主细胞分泌胃泌素的是
结节指:
挥发油的分离方法有( )。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据实在税前扣除的有()。
A、 B、 C、 D、 C前面四个图形的变化规律是依次遮挡的规律,与景物的种类没有关系,第一座山在树后面,第二、三座山分别在第一、二座山的后面,第五幅图新添的“景物”应在第三座山的后面,而只有C符合规律。故选
Inthenineteenthcentury,theinventionofthetelegraphmadeitpossibletosendnoises,signals,andevenmusicoverwiresfr
Shingles,alsoherpeszoster,isadiseasecausedbyaviruswithabandofpainfulspotsontheskinespeciallyaroundthewais
A、 B、 C、 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