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卫生局防疫科在对家家福餐馆进行检查后,以县卫生局的名义,认定家家福餐馆违反食品卫生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该餐馆不服,向市卫生局申请复议,市卫生局超过复议期限一直未作出复议决定,该餐馆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dmin2021-08-02  30

问题 某县卫生局防疫科在对家家福餐馆进行检查后,以县卫生局的名义,认定家家福餐馆违反食品卫生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该餐馆不服,向市卫生局申请复议,市卫生局超过复议期限一直未作出复议决定,该餐馆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选项 A、以县卫生局为被告,法院审查罚款4000元行为的合法性
B、已经申请行政复议,直接告县卫生局法院不予受理
C、以市卫生局为被告,法院审查罚款4000元行为的合法性
D、以市卫生局为被告,法院受理后判令市卫生局受理复议申请并作出复议决定

答案A,D

解析 根据《行诉解释》第22条、《行政诉讼法》第25条可知,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则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在本题中即为县卫生局。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则以复议机关为被告,本题中为市卫生局。根据《行诉解释》第33条规定可知,不在法定期限作出复议决定的,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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