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卷三2007年真题试卷第40题)
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卷三2007年真题试卷第40题)
admin
2014-04-28
30
问题
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卷三2007年真题试卷第40题)
选项
A、当事人对一审案件的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均可提出异议
B、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只能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
C、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法院应当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D、对于生效的管辖权异议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但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管辖权异议。对于管辖权异议裁定,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但并不能申请复议。实际上,在民事诉讼中,可以申请复议的裁定只包括关于财产保全的裁定或先予执行的裁定,而对于其他的裁定,则一律不得申请复议。类似的知识点还有:民事诉讼中法院作出的哪些决定是可以申请复议的?考生可以自己总结。这类知识点,在历年司法考试中考查过多次。管辖权异议制度是经常考查的一项制度,考生应认真加以复习总结。ABC三项中的正确说法都是经常出现的,考生应多加留意。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2L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后来发生了纠纷。甲于是将乙告上法庭,主张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乙应当履行合同义务将房屋卖给甲;乙主张自己已经履行了合同,甲纯粹是讹诈。试问甲、乙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下列有关抵押的说法,正确的有:
甲向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预订了一套住房,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首付了30%的款项,双方并办理了预告登记。后房地产开发公司因资金紧张又将该套楼盘整体抵押给某银行,房地产开发公司因到期不能偿还银行贷款而发生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市甲公司与B市乙公司在B市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地在A市。同时双方还商定因履行该合同所发生的纠纷,提交C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因乙公司无法履行该合同,经甲公司同意,乙公司的债权债务转让给D市的丙公司,但丙公司明确声明不接受仲裁条款。关于本案仲裁条款
甲、乙签订协议,约定甲租用乙的房屋10年,租金每年1万元,甲可以转租。第二年,甲将该房屋转租给丙,租期3年,租金每年1.5万元。后因乙经营不善,房屋被法院拍卖还债,丙购得该房屋。现甲、乙对两份租赁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公司为生产纸类产品的企业,为扩大生产规模,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人民币,以厂房、待售的纸巾、已生产但未包装的纸巾和正在生产的纸巾半成品等财产提供抵押担保,双方签定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手续。不久,甲公司将其生产的全部纸巾销售给丙公司。后来,甲公司经营失
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拟共同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拟订的下列合同条款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有()。
下列有关仲裁程序的说法中,哪项表述符合法律的规定?
甲出国留学前将自己的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在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后乙因生意需要在家中宴请政府官员丙。丙对该字画赞不绝口,于是乙顺势将该字画赠送给了丙。丙在回家的途中因酒醉糊涂,将字画遗留在出租车上。出
随机试题
诊断为下列哪类药效果最好
临床特征为角弓反张和肝脏出血的鸭病是
薏苡仁来源于
人力资源培训开发工作的要求包括()。
银行资金主要来源于()。
在确定利润分配政策时须考虑股东因素,其中要求支付较多股利的理由有()。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和“人心不同,各如其面”说的分别是()。
评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的国际地位及影响。(四川大学2013年世界通史真题)
阅读下列说明,回答问题。[说明]当前,无论是政府、企业、学校、医院还是每个人的生活,都无不受信息化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信息化有助于推进四个现代化,同时也有赖于广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信息化既涉及国家信息化、国民经济信息化、社会信息化,也
Theworldisfilledwithmanyinterestingsounds.Someareunpleasanttoourearswhileothersarevery【46】tohear,inasingl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