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机构所在地设在w市,2016年7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承包位于Y市的一项建筑工程,含增值税总价款9 990 000元,按合同约定,当月实际预收含增值税价款3 330 000元。 (2)购进工程所用材料取得

admin2019-07-08  21

问题 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机构所在地设在w市,2016年7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承包位于Y市的一项建筑工程,含增值税总价款9 990 000元,按合同约定,当月实际预收含增值税价款3 330 000元。
    (2)购进工程所用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70 000元,购进施工现场修建临时建筑物所用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8 500元,购进工程设计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600元,购进办公用品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税额180元。
    (3)向乙公司出租闲置施工设备,含增值税租金11 700元/月。一次性收取6个月租金共计70 200元。
    已知:建筑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1%,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7%。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甲建筑公司承包Y市建筑工程增值税申报纳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是(    )。

选项 A、Y市地方税务局
B、Y市国家税务局
C、W市国家税务局
D、W市地方税务局

答案B

解析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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