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出卖一辆汽车,甲应于2009年3月1日向乙交付汽车,乙应于2009年4月1日一次性向甲支付价款20万元。”截止到2009年5月1日,甲未向乙交付汽车,乙也未向甲支付价款。关于甲、乙各自可以行使的权利,下列表述正确的有哪些?

admin2014-10-26  49

问题 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出卖一辆汽车,甲应于2009年3月1日向乙交付汽车,乙应于2009年4月1日一次性向甲支付价款20万元。”截止到2009年5月1日,甲未向乙交付汽车,乙也未向甲支付价款。关于甲、乙各自可以行使的权利,下列表述正确的有哪些?(     )

选项 A、若乙于2009年5月1日请求甲交付汽车,甲可对乙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B、若乙于2009年5月1日请求甲交付汽车,甲可对乙主张顺序履行抗辩权
C、若甲于2009年5月1日请求乙支付价款,乙可对甲主张顺序履行抗辩权
D、若甲于2009年5月1日请求乙支付价款,乙可对甲主张不安抗辩权

答案A,C

解析 清偿抵充本题涉及清偿抵充这一知识点。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20条的规定,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选项和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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