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擅自将乙借给他的电脑以4000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已交付。据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2017-02-17  33

问题 甲擅自将乙借给他的电脑以4000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已交付。据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丙之间的合同无效,乙应该向丙要回电脑
B、丙只能因乙的追认才能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C、丙因善意而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D、乙可以要求甲赔偿损失
E、丙不能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可以要求甲赔偿损失

答案C,D

解析 由于在交易中,丙并不知道甲不是电脑的所有权人,并且4000元的成交价格属于合理的范围,并不存在价格欺诈,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的善意取得原则,甲、丙的交易是合法的,丙取得了该电脑的所有权,乙无权要求其返还电脑。据此,A、B和E选项不正确,可以排除。但是,乙可以要求甲赔偿损失。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2Ca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政法题库地方公务员分类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