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合同签订于2008年5月1日,工程竣工时间为2010年7月1日,双方确认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的时间为2010年10月1日。由于建设单位迟迟未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于2011年1月1日向业主催要工程款,建设单位答应最迟于2011年7月1日付清所有工程欠款。

admin2013-11-11  38

问题 某施工合同签订于2008年5月1日,工程竣工时间为2010年7月1日,双方确认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的时间为2010年10月1日。由于建设单位迟迟未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于2011年1月1日向业主催要工程款,建设单位答应最迟于2011年7月1日付清所有工程欠款。但建设单位到期仍未支付,施工单位最迟应当于(     )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 A、2012年1月1日
B、2012年7月1日
C、2013年1月1日
D、2013年7月1日

答案D

解析 《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两年执行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1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1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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