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方某于2014年12月5日因强奸罪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由于是强奸犯而被同监人员瞧不起,长期遭受欺凌,在2015年10月28日再次遭同监陈某凌辱时将陈某打成轻伤。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方某于2014年12月5日因强奸罪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由于是强奸犯而被同监人员瞧不起,长期遭受欺凌,在2015年10月28日再次遭同监陈某凌辱时将陈某打成轻伤。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7-07-31
16
问题
方某于2014年12月5日因强奸罪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由于是强奸犯而被同监人员瞧不起,长期遭受欺凌,在2015年10月28日再次遭同监陈某凌辱时将陈某打成轻伤。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方某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B、方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如不属于情节恶劣,则不应执行死刑
C、方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必须执行死刑
D、方某情有可原,可在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答案
B
解析
《刑法修正案(九)》于2015年11月1日生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且在2015年10月31日以前故意犯罪的,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即从旧兼从轻原则,新法有利于被告人,所以具有溯及力)。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28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下列有关民事法律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某甲在晨练中不慎落入河中,被警察乙发现救起,并送往医院抢救,乙向医院交了3000元押金,因抢救及时,甲脱离危险。3天后,乙要求甲返还3000元,而甲称:警察负有见义勇为的义务,无权要求我支付费用。请运用民法原理结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对甲的这种观点加
简述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甲公司捏造事实,声称乙公司生产产品的设备简陋,生产条件差,并诬称乙公司经常雇佣打手强迫顾客购买它的产品。甲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乙公司的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年龄差应当为()。(2012年单选39)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是形式与实质相结合的犯罪概念。
欣欣在高某的金店选购了一条项链,高某趁欣欣接电话之际,将为其进行礼品包装的项链调换成款式相同的劣等品(两条项链差价约3000元)。欣欣回家后很快发现项链被调包,即返回该店要求退还,高某以发票与实物不符为由拒不退换。关于高某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简述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条件的概念和法律特点。
犯罪概念通过回答“什么是犯罪”这个问题,从总体上为我国刑事司法实践提供了划清()的基本标准。
随机试题
中国处于世界最大的欧亚大陆的东部,东临浩瀚的()
肉豆蔻与白豆蔻均具有的功效是()
下列腧穴在五行配属中,“火”的是
预混胰岛素30R的组成包括()。
关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属于研究活动的有()。
(2013年)2011年10月12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合同,借款3000万元用于技术改造,期限3年。甲公司以所属10台数控机床向乙银行提供抵押担保,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应乙银行的要求,丙公司为甲公司的前述债务向乙银行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但未约定与抵押
下列哪项不是市场风险的特征()。
艾里克森认为,青少年期人格发展的主要任务是获得()。(2008年)
Youcanalwaystellthemeaningofawordfromits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