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建某垃圾焚烧发电厂和综合处理厂,垃圾焚烧量1000t/d,综合处理量600t/d,由垃圾分选、综合处理、垃圾焚烧发电、生活设施管理区等部分组成。配套有余热锅炉、烟气净化装置、汽轮发电机组,年发电能力1亿kW·h。烟囱高度为90m。垃圾综合处理:生活垃圾进

admin2013-03-10  36

问题 拟建某垃圾焚烧发电厂和综合处理厂,垃圾焚烧量1000t/d,综合处理量600t/d,由垃圾分选、综合处理、垃圾焚烧发电、生活设施管理区等部分组成。配套有余热锅炉、烟气净化装置、汽轮发电机组,年发电能力1亿kW·h。烟囱高度为90m。垃圾综合处理:生活垃圾进厂后,依次进行大件预分选、粉碎磁选、机械分选、人工精选后,筛上物送焚烧厂焚烧,筛下物送初级堆肥,分选出的橡胶、塑料等可再生利用资源送入再生资源厂房,砖、石、瓦、砾等送填埋场。项目所在地环境敏感点主要分布在东南方向1.5km处,有居住区,主导风向为北风。
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应注意哪些问题?

选项

答案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1)焚烧设备须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规定的“焚烧炉技术要求”。(2)垃圾焚烧炉烟气排放须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规定的“焚烧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对二嚼英排放浓度应参照执行欧盟标准(现阶段为0.1TEQng/m3);必要时加装脱硝装置:安装烟气自动连续监测装置;对二噁英的辅助判别措施提出要求。(3)注意对酸碱废水、冷却水的处置措施;对垃圾渗滤液的处置措施。(4)产生的污泥或浓缩液应在厂内自行焚烧处理,不得外运处置;炉渣与飞灰应分别处置,飞灰属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进行储存、处置;鼓励飞灰综合利用,但应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解析 从焚烧设备、垃圾焚烧炉烟气、垃圾渗滤液及其他废水、污泥和炉渣与飞灰等固体废弃物全面考虑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措施。相关标准有《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等。对二噁英排放浓度则参照执行欧盟的标准[现阶段为0.1TEQng/m3,参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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