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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甲于2011年3月1日向乙供货,乙在收到货物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甲依约供货后,乙未付款,若甲一直未向乙主张权利,则甲对乙的付款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为( )。
甲、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甲于2011年3月1日向乙供货,乙在收到货物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甲依约供货后,乙未付款,若甲一直未向乙主张权利,则甲对乙的付款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为( )。
admin
2015-09-15
72
问题
甲、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甲于2011年3月1日向乙供货,乙在收到货物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甲依约供货后,乙未付款,若甲一直未向乙主张权利,则甲对乙的付款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为( )。
选项
A、2012年4月1日
B、2013年3月1日
C、2012年3月1日
D、2013年4月1日
答案
D
解析
买卖合同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约定履行期限之债的诉讼时效,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2011年4月1日)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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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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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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