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王某和张某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同时履行,王某在自己还没有履行的情况下,请求张某履行,张某予以拒绝,这时张某所行使的权利是( )。
王某和张某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同时履行,王某在自己还没有履行的情况下,请求张某履行,张某予以拒绝,这时张某所行使的权利是( )。
admin
2018-05-02
25
问题
王某和张某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同时履行,王某在自己还没有履行的情况下,请求张某履行,张某予以拒绝,这时张某所行使的权利是( )。
选项
A、请求权
B、绝对权
C、形成权
D、抗辩权
答案
D
解析
《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因此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259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民法学(本科类)题库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分类
0
民法学(本科类)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有关宋朝法律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赵志系甲市人,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中国人民解放军驻乙市某部工作。其父母去世时在甲市留有私房两间,因无其他子女及亲属,赵志在继承该房以后一直将其闲置未用。赵志数年未回家乡,遂写信给其同学询问房屋情况。1998年8月20日赵志获悉,1997年5月赵志家邻居孩子结婚
吸收犯具有下列的特征为()。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地役权法律关系的有()。
朱某因婚外恋产生杀害妻子李某之念。某日晨,朱某在给李某炸油饼时投放了可以致死的“毒鼠强”。朱某为防止其6岁的儿子吃饼中毒,将其子送到幼儿园,并嘱咐其子等他来接。不料李某当日提前下班后将其子接回,并与其子一起吃油饼。朱某得知后,赶忙回到家中,其妻、子已中毒身
甲是某建筑队的电焊工,在一次建筑物装修的施工中,没有注意清除电焊作业下方堆放的大量的木板和棉织物,就进行电焊作业。结果炙热的电焊残渣掉落到下方的物品上,引起火灾,造成大楼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同时还导致20人被大火烧死。甲构成()
某外资企业拥有“雨露”商标,使用的商品为啤酒。该商标未在中国注册,但被我国有关部门认定为驰名商标。该外资企业的下列哪一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卖给乙,并交付乙使用,但未办理汽车所有权过户登记手续。某日,乙在驾车途中因超速行驶将躲闪不及的另一辆车撞毁。保险公司理赔不足赔偿对方损失部分,应由()。
美国耶鲁大学教授保罗.肯尼迪曾说:“有一群社会贵族精英,他们说,改变晚宴(规则)的时候到了,坐到桌前的人们该被换掉了,但不是通过流血的方式。”这里说的“不是通过流血的方式”而实现了“换掉了”目的的历史事件是()。
《马关条约》中,体现了帝国主义时代特征的条款是()。
随机试题
9岁男孩,眼睑浮肿4天,伴头痛、眼花、尿呈深茶色2天入院。2周前曾患扁桃体炎,经用青霉素治愈。
在PowerPoint2010中可以对插入的视频进行剪辑。()
一般认为与亚急性甲状腺炎有关的病因是
教学与教育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
可以肯定,许多灵长类哺乳动物已经有表达不同情绪的笑,只是人类还没有发现和“听”懂而已。随着动物的不断进化和跨物种社交的不断扩大和深入,将来也许会出现猫追捕大鼠撞树身亡而大鼠狂笑不已的情景。因此,目前我们对动物各种情绪表现的研究就像井底之蛙之于天,盲人摸象之
G2B(GovernmenttoBusiness)是一种电子政务模式,是指政府与企业之间运用计算机、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超越时间、空间和部门分隔的限制,进行相关业务交易活动的运行模式。它有助于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的优化重组,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根
商品的本质因素是
0
数据库的网状模型应满足的条件是
设有如下表: 图书(总编号C,分类号C,书名C,作者C,出版单位C,单价N) 查询单价大于15且小于20的图书信息,正确的SQL语句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