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在现实生活中,曾发生过“许霆案”“孙伟铭案”(醉驾后被判处无期徒刑,罪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受到公众和媒体关注的案件。有人认为案件的最终判决或多或少受到民意的影响,请基于司法的特点论述法治社会中民意与司法的关系。
在现实生活中,曾发生过“许霆案”“孙伟铭案”(醉驾后被判处无期徒刑,罪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受到公众和媒体关注的案件。有人认为案件的最终判决或多或少受到民意的影响,请基于司法的特点论述法治社会中民意与司法的关系。
admin
2021-01-18
43
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曾发生过“许霆案”“孙伟铭案”(醉驾后被判处无期徒刑,罪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受到公众和媒体关注的案件。有人认为案件的最终判决或多或少受到民意的影响,请基于司法的特点论述法治社会中民意与司法的关系。
选项
答案
(1)司法的含义和特点 司法的含义: 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司法是以国家名义作出的,属于国家的基本职能之一,在国家全部活动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①狭义的司法概念。将司法特指为国家审判机关(各级人民法院)适用法律、处理诉讼案件的活动,司法权就是审判权,司法机关仅指法院。检察权属于行政权,检察机关隶属政府行政系统。 ②广义的司法概念(我国在实践中更多采用)。我国现行的司法包括侦查、检察、审判、执行等专门活动。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相应地,司法权被界定为“判断权和裁决权”,包括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其中,侦查权由公安机关行使,检察权由检察机关行使,审判权由审判机关行使,执行权主要由司法行政机关行使。这些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形成有机的整体。 司法的基本特征: ①专属性,即司法权只能由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行使; ②程序性,即司法程序由专门程序法予以规定; ③专业性,即司法人员通常具有精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 ④权威性,即司法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可以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其裁判的执行; ⑤体系性,即司法主体按照宪法规定形成了特定机构体系。 (2)民意的含义和特点 民意即人民意愿。一般意义上的民意,是指大众对某一事物或某一社会现象的普遍看法,体现的是大众的普遍理性。司法领域的民意,具有以下特点: ①民意是大众根据法律正义的外在社会价值所形成的一种民众意愿,暗含了大众对司法正义的期望,事实上是一种大众诉求。这种诉求往往以朴素的正义观为出发点,包含了朴素的善恶、对错,并夹杂着道德要求,从司法的“应然”角度对司法制度、司法行为作出的评价,具有其正当性。 ②民意具有非理性的特点。由于民众的范畴涉及到社会中的每一个普通人,而由于每个人的价值观念、知识水平等不同,所以民意往往会随着相互的碰撞出现非理性的情形。民意往往会被某种具有煽动性观点左右,表现出非理性。 ③民意往往是经过变化而逐渐稳定。 (3)民意与司法的关系 司法活动受到民意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民意对于司法具有促进作用,同时,二者之间也有紧张关系。 ①民意对司法的促进作用 a.民意的形成源于公民监督权的行使,民意代表着公民对司法的监督,通过民意的表达可以促使司法机关作出公正的判决,不敢徇私枉法。 b.民意可以体现社会的公序良俗,适当地顺应民意可以增强人们对于判决的可接受性,有助于提升法律和司法权威性,从而有利于社会对司法判决和法律的普遍服从。 c.民意介入司法,是现代民主政治的要求。作为现代民主政治的一般原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有权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我国司法权的根本来源之一便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与意愿,司法不能背离民意。 ②民意和司法之间存在冲突和紧张关系 a.民意的主观性可能违反司法权依法独立行使原则。在实践中,法院往往会迫于民意的压力作出让步,不能真正做到独立行使审判权。司法权依法独立行使原则要求司法活动应当排除一切非法干预,严格依法运行。 b.民意的非客观性可能违反政策指导原则。民意来源于社会一般公众,其对案件的判断与案件客观事实可能存在差距,因此民意可能是错误的。在我国,司法机关只能以被合法证据证明了的事实和依法推定的事实作为适用法律的依据,而不能以公众对案件的片面认知作为审判基础。 c.民意的非理性可能违反司法公正原则,民意具有很强的情绪化色彩,如果司法被民意裹挟,一味按照民意判决则可能得出并不公正的判决。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21I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是( )。
清末司法改革后,全国最高的司法行政机关是()。
2001年,山东青岛三名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律师的陪同下来到北京,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行政诉讼状,起诉教育部侵犯了公民的平等权和教育权。该三名考生当年并未达到山东省重点大学录取分数线,而无法就读重点大学。因为山东省的大学录取分数线明显高于全国包括北京、上海等在内
甲、乙、丙3名大学生去“粗粮馆”用餐。粗粮馆的广告上写着“每位25元,国家公务员每位20元”。甲、乙、丙3人认为这是对非公务员消费者的歧视,违反了《宪法》第33条以及《民法通则》第3条关于“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的原则,侵犯了公民受宪法和法律保护的
请简释下列文字的含义,并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进行分析《唐律疏议.名例律》:“诸二罪以上俱发,以重者论;等者从一。若一罪先发,已经论决,余罪后发,其轻若等,勿论;重者更论之,通计前罪,以充后数。”
论述执法的原则。
试述法与社会的相互作用。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
从法的本质和特征方面论述法的局限性。
对于法与经济的关系,下列认识正确的有()(2017年一综一第50题)
随机试题
一严重颧骨复合体损伤的患者,最不可能出现的是
A.HBcAgB.抗-HBsC.抗-HBc-IgGD.抗-HBc-IgME.抗-HBe不游离存在于血液中的是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中,属于施工进度管理内容的是()
期货交易所依据有关规定对期货市场出现的异常情况采取合理的紧急措施造成客户损失的,期货交易所仍要承担赔偿责任。( )
某县城一生产酒类产品的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2月份发生下列业务:(1)购进粮食白酒30吨,每吨买价1万元,粮食白酒入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税额5.1万元。(2)从农场购进红薯10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格30万元,红薯入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任务是
已知A,B是反对称矩阵,证明:A2是对称矩阵;
下列排序法中,每经过一次元素的交换会产生新的逆序的是
Ayoungmangoingtojointhearmy(军队)andhadto【C1】______amedicalexamination.Thedoctorwassittingatadeskwhenhecamei
Peopleof______backgroundsnowflytodistantplacesforpleasure,businessoreducatio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