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甲县的葛某和乙县的许某分别拥有位于丙县的云峰公司50%的股份。后由于二人经营理念不合,已连续四年未召开股东会,无法形成股东会决议。许某遂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并在法院受理后申请保全公司的主要资产(位于丁县的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关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甲县的葛某和乙县的许某分别拥有位于丙县的云峰公司50%的股份。后由于二人经营理念不合,已连续四年未召开股东会,无法形成股东会决议。许某遂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并在法院受理后申请保全公司的主要资产(位于丁县的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关
admin
2022-05-18
34
问题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甲县的葛某和乙县的许某分别拥有位于丙县的云峰公司50%的股份。后由于二人经营理念不合,已连续四年未召开股东会,无法形成股东会决议。许某遂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并在法院受理后申请保全公司的主要资产(位于丁县的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关于许某的财产保全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本案是给付之诉,法院可做出保全裁定
B、本案是变更之诉,法院不可做出保全裁定
C、许某在申请保全时应提供担保
D、如果法院认为采取保全措施将影响云峰公司的正常经营,应驳回保全申请
答案
C,D
解析
本案许某提出的解散公司之诉为形成之诉,法院可以采取保全裁定。A、B两项错误。《公司法解释(二)》第三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C、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20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天津某土产公司向吉林某农产品公司购买价值20万元的优质大豆,吉林公司交货后,天津公司拒绝付款。为此,吉林公司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请求天津公司支付货款。天津公司认为吉林公司用劣质大豆充当优质大豆,因此收到支付令后15日内,天津公司既未提出异议又未履行义务,而是向
谢某作为刚拿驾照的新手司机,在实习期期间,不慎驾车将邵某经营的水果摊冲倒,造成损失5万元左右。后双方对于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邵某将谢某诉至法院。那么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说法错误的是:()
下列关于协议管辖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李某与张某在甲市A区结婚,结婚后一直居住在甲市B区,后张某外出去乙市A区打工下落不明。2年后李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张某失踪,3年后李某见张某回来无望,遂准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则对该离婚案件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2016年5月2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于6月5日要求乙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但是乙公司迟迟没有回应。后来由于甲公司货源落空,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发生纠纷。乙公司于2009年9月1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交付货物,
下列关于特别程序案件的管辖法院的判断,错误的有:()
互联网法院在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过程中,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刘大元与张小中签订稀土买卖合同,张小中收到刘大元支付的货款后迟迟不发货。刘大元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发现张小中大量转移自己的货物和财产,只剩下S市矿物买卖集散仓库6号库价值4000万的矿物材料。根据刘大元的申请,法院裁定就6号库货物进行财产保全。在下列
在以下选项中,关于争议的解决方式说法错误的是:()
吴某是甲公司员工,持有甲公司授权委托书。吴某与温某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合同由温某签字、吴某用甲公司合同专用章盖章。后温某要求甲公司还款。下列哪些情形有助于甲公司否定吴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2014年卷三52题,多选)
随机试题
激活素
事业单位已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在以后期间又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
下列符合我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甲类传染病的是
李某,自费学医后自行开业,因违反诊疗护理常规,致使病人死亡,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机关是
某疾病控制中心收到一份急性细菌性痢疾的发病报告,病人已住院隔离,该中心于12小时内派人前往病人家,对患者的接触物品、餐具及周围环境进行了彻底消毒。此措施属于
抑郁发作的核心症状是
根据国家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项目资金分为项目资本金和()。
单方案动态投资决策指标有( )。
下列有关沥青路面试验检测说法错误的是()。
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是指()。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