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公司委托黄河大学设计了一项锅炉自动检测系统,但在委托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该研究成果专利申请权的归属,黄河大学指派罗教授承担这一委托项目,研究生张某参加了该项目的研究工作,撰写了研究报告,大学科研部的赵老师参加了该项目的评审和验收,并提出了一些改进建议。项

admin2019-09-20  46

问题 长江公司委托黄河大学设计了一项锅炉自动检测系统,但在委托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该研究成果专利申请权的归属,黄河大学指派罗教授承担这一委托项目,研究生张某参加了该项目的研究工作,撰写了研究报告,大学科研部的赵老师参加了该项目的评审和验收,并提出了一些改进建议。项目结束后,罗教授就该项目所产生的技术成果申请了专利,发明人署名为罗教授和研究生张某,但是长江公司和黄河大学对此有异议。长江公司认为其提供了资金和研究需求,专利申请权应当属于自己独有;黄河大学认为是其提供了研究条件、组建项目团队并最后完成该发明创造,这些发明创造应当属于黄河大学的职务发明,发明人应当为罗教授和研究生张某;科研部的赵老师认为其提出了改进建议应当作为发明人署名。
问:
这一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应当属于谁?为什么?

选项

答案这一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应当属于黄河大学。我国《专利法》规定,委托研究中产生的研究成果,其申请专利的权利依委托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专利申请权归属于研究成果的完成方。此案中黄河大学受托承担这项研究任务,委托合同没有约定权利归属,所以专利申请权应当归属于完成方黄河大学。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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