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诸犯罪未发而自首者,原其罪。正赃犹征如法。其轻罪虽发,因首重罪者,免其重罪。即因问所劾之罪而别言余罪者,亦如之。即自首不实及不尽者,以不实不尽之罪罪之,至死者,听减一等。自首赃数不尽者,止计不尽之数科之。其于人损伤,于物不可备偿,即事发逃亡,若越度关及奸,
诸犯罪未发而自首者,原其罪。正赃犹征如法。其轻罪虽发,因首重罪者,免其重罪。即因问所劾之罪而别言余罪者,亦如之。即自首不实及不尽者,以不实不尽之罪罪之,至死者,听减一等。自首赃数不尽者,止计不尽之数科之。其于人损伤,于物不可备偿,即事发逃亡,若越度关及奸,
admin
2021-09-19
24
问题
诸犯罪未发而自首者,原其罪。正赃犹征如法。其轻罪虽发,因首重罪者,免其重罪。即因问所劾之罪而别言余罪者,亦如之。即自首不实及不尽者,以不实不尽之罪罪之,至死者,听减一等。自首赃数不尽者,止计不尽之数科之。其于人损伤,于物不可备偿,即事发逃亡,若越度关及奸,并私习天文者,并不在自首之列。
——《唐律疏议》
根据上述文字,回答下列问题:
这段文字体现了唐律的什么原则?
选项
答案
体现了唐律的自首减免刑罚原则。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yB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是( )。
(2013年单选24)下列关于我国宪法修改的表述,正确的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4条第1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下列关于本条文的表述,正确的是()(2014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5题)
“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的司法审判制度发端于()。(2008年单选33)
(2008年真题)按照唐朝的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适用自首减免刑罚原则的犯罪包括
北洋政府时期立法活动的主要特点包括()。(2012年多选63)
某省会市人民政府为了保护当地酒类生产,决定限制外地酒类进入本市,制定了《关于外地酒类运输车辆管理规定》。该规定要求,一切运输外地酒类的车辆在进城前,必须向市酒类专卖局设在各路口的检查站交纳运输管理费500元,不交者将不准进城。许多外地货车司机认为这项规定属
汉朝高级主管官吏或地方郡守以上官吏将其辖内有名望和才德之士向中央推荐或自选为属吏,这种选官制度是()
清末司法改革将()作为全国司法行政机关。
随机试题
预防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的不正确措施是
有关细菌转位因子的叙述错误的是
5岁儿童,低热干咳1周,加重3天,呈刺激性干咳,夜眠不安,查体,体温38℃,双肺呼吸音粗,未闻啰音,心腹未见异常,白细胞11×109/L,中性0.70,ESR40mm/h,胸片示右下肺呈云雾状薄片影,其最可能的诊断是
以下选项中不属于病态舌形内容的为
位于甲市的华夏公司与位于乙市的海天公司在参加丙市主办的贸易交流会时在丙市签订了一份包含仲裁协议的合同,合同约定:因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协商不成,由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签订后,因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是否明确双方发生争议。如果华夏公司欲向人民法院
( )对施工项目全过程中的各种管理职能、各种管理过程以及各种管理要素进行全面、完整、总体的计划。
按泵站的任务分类,泵站可分为供水泵站、排水泵站、()。
如采用级配碎石还需要注意集料的级配和石料的压碎值是()施工中常见的质量控制关键点。
你发现单位个人收入所得税都没上交,同事告诉你其他单位也一样,你会怎么做?
有关不告不理原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