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因完成单位乙交付的任务而完成了一项发明。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甲因完成单位乙交付的任务而完成了一项发明。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min
2012-03-29
31
问题
甲因完成单位乙交付的任务而完成了一项发明。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专利申请权属于甲,专利权属于乙
B、乙在获得专利权后许可他人使用,应从收取的使用费用中给予甲以奖励
C、乙若转让该项专利,应从转让费中给予甲方以奖励
D、乙若转让该项专利,甲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查职务技术成果的定义及其权利归属,详细分析如下:《合同法》第326条规定: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从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或者报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职务技术成果是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合同法》第328条规定: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自己是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专利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专利法》第16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根据以上规定,可以选定B、C、D三项。关于B项,有人认为不可选,原因是:依照2001年国务院《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5条的规定,只有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被强行要求从实施专利的税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支付给发明人、设计人的报酬;而根据第77条的规定,中国其他单位可以参照执行第75条的规定。因而,并非所有的单位都被强行要求如B项所述那样做。而本题中未交待单位的性质,所以B项是不确定的,故不可选。笔者认为,上述分析虽然细致,但繁琐而不精当。事实上,职务发明创造在《专利法》上的规定与职务技术成果在《合同法》“技术合同”一章中的规定是一致的。《专利法实施细则》作为行政规章不足以改变甚至取代《合同法》这个基本法律的规定,也不能改变《专利法》这个法律的规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xq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材料1:1985年1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决议,决定从1986年起用5年左右的时间,有计划、有步骤地在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中,普遍进行一次普及法律常识的教育。自1986年后,历时5年,全国有7.5亿人口比较系统地学习了宪法,宪
法的生产力评价标准
简述法律责任的构成。
甲、乙、丙、丁设立了宏达有限责任公司。甲以建设用地使用权认购出资500万元;乙以商标专用权认购出资600万元;丙以现金认购出资1000万元,但约定在公司成立2年内予以缴清:丁以一幅古画认购出资500万元。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因资金紧张向A银行贷款500万元
王某与张某育有二子,长子王甲,次子王乙。王甲娶妻李某,并于1995年生有一子王小甲。王甲于1999年5月遇车祸身亡。王某于2000年10月病故,留有与张某婚后修建的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王某过世后张某随儿媳李某生活,该6间房屋暂时由次子王乙使用。2
案情:陈某因没有收入来源,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了一张信用卡,使用该卡从商场购物10,金额达3万余元,从未还款。(事实一)陈某为求职,要求制作假证的李某为其定制一份本科文凭。双方因价格发生争执,陈某恼羞成怒,长时间勒住李某脖子,致其窒息身亡。(事
【案情】居住在甲市A区的王某驾车以60公里时速在甲市B区行驶,突遇居住在甲市C区的刘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王某紧急刹车,刘某在车前倒地受伤。刘某被送往甲市B区医院治疗,疗效一般,留有一定后遗症。之后,双方就王某开车是否撞倒刘某,以及相关赔偿事宜发生
【案情】杨某被单位辞退,对单位领导极度不满,心存报复。一天,杨某纠集董某、樊某携带匕首闯至厂长贾某办公室,将贾某当场杀死。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某死刑,立即执行,判处董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樊某有期徒刑十五年。(2009年卷四第三题)
【案情】某日凌晨,A市某小区地下停车场发现一具男尸,经辨认,死者为刘瑞,达永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停车场录像显示一男子持刀杀死了被害人,但画面极为模糊,小区某保安向侦查人员证实其巡逻时看见形似刘四的人拿刀捅了被害人后逃走(开庭时该保安已辞职无法联
甲、乙、丙、丁设立了宏达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为北京市海淀区)。甲以建设用地使用权认购出资500万元;乙以商标专用权认购出资600万元;丙以现金认购出资1000万元,但约定在公司成立2年内予以缴清;丁以一幅古画认购出资500万元。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因资金紧
随机试题
人体中胃的主要作用之一是________。
男,35岁。驾车肇事,右髋致伤剧痛。检查见:右下肢短缩,内旋位、内收位弹性固定,足背不能背屈。为明确诊断首先应进行的检查是()
药学服务最基本的要素是
下列哪一项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按建标[2003]206号文件的规定,措施费包括()。下列费用中属于施工机械使用费的包括()。
在进行谈判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谈判技巧,同时也要做大量的组织准备工作,以下不属于谈判组织准备工作的是________。
甲、乙两个学校的在校生人数之比为S:3,甲学校如果转入30名学生,再将85名学生转到乙学校,则两个学校在校生人数相同。则此时乙学校学生人数在以下哪个范围内?
在Windows系统中,若要查找文件名中第二个字母为b的所有文件,则可在查找对话框输入(1);若用鼠标左键双击应用程序窗口左上角的图标,则可以(2)该应用程序窗口。(2)
Whatremainedunchangedinspiteofallthechallengesinfamilylife?
Whatcanbedoneaboutmassunemployment?Allthewiseheadsagree:there’renoquickoreasyanswers.There’sworktobedon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