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规定了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经理的情形,其中包括( )。

admin2009-03-15  31

问题 我国《公司法》规定了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经理的情形,其中包括(    )。

选项 A、无民事行为能力者
B、曾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经理
C、因犯有贪污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的人
D、国家公务员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核点为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资格。根据《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②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③担任破产被清算的公司、企业的厂长、经理、董事,对该公司或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破产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④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⑤负有个人债务数额较大,到期未能偿还;⑥国家公务员。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tao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