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 )。

admin2017-07-27  37

问题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    )。

选项 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B、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C、所附条件尚未成就的附条件民事行为
D、因重大误解而实施的民事行为

答案B

解析 《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④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⑤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⑥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⑦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故应选B。A项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D项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不包括附条件的民事行为,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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