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的原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双代号)如下图所示。该工程总工期为18个月。在上述网络计划中,工作C、F、J3项工作均为土方工程,土方工程量分别为7000m3、10000m3、6000m3,共计23000m3,土方单价为15元/m3。合同中规定,土方工程量

admin2009-08-19  66

问题 某工程项目的原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双代号)如下图所示。该工程总工期为18个月。在上述网络计划中,工作C、F、J3项工作均为土方工程,土方工程量分别为7000m3、10000m3、6000m3,共计23000m3,土方单价为15元/m3。合同中规定,土方工程量增加超出原估算工程量25%时,新的土方单价可从原来的15元/m3增加到17元/m3。在工程按计划进行4个月后(已完成A、B两项工作的施工),业主提出增加一项新的土方工程N,该项工作要求在F工作结束以后开始,并在C工作开始前完成,以保证C工作在E和N工作完成后开始施工。根据承包商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复,该项N工作的土方工程量约为9000m3,施工时间需要3个月。

   根据施工计划安排,C、F、J工作和新增加的土方工程N使用同一台挖土机先后施工,现承包提出由于增加土方工程N后,使租用的挖土机增加了闲置时间,要求补偿挖土机的闲置费用(每台闲置1天为800元)和延长工期3个月。
   问题:
增加一项新的土方工程N后,土方工程的总费用应为多少?
   2.监理工程师是否应同意给予承包方施工机械闲置补偿?应补偿多少费用?
   3.监理工程师是否应同意给予承包方工期延长?应延长多长时间?  

选项

答案增加土方工程N后,土方工程总费用计算如下: (1)增加N工作后,土方工程总量为: 23000+9000=32000(m3) (2)超出原估算土方工程量百分比: 9000/23000×100=39.13%>25%,土方单价应调整。 (3)超出25%的土方量为: (32000-23000)-23000×25%=3250(m3) (4)土方工程的总费用为: (32000-3250)×15+325×17=486500(元)=48.65(万元) 2.施工机械闲置补偿计算: (1)增加N工作前的原训计划机械闲置时间:为使C、F、J3项工作共用1台挖土机,将给定网络计划改为下图所示: [*] 增加N工作前,按C→F→J顺序施工网络计划图。 从上图可知:EFC=ESF=6,EFF=6+3=9=ESJ,所以安排挖土机C→F→J顺序施工时,无挖土机闲置时间。 [*] (2)增加了土方工作N后机械的闲置时间: 根据给定条件,增加N工作后的网络计划如下图,安排挖土机。 [*] 按C→F→N→J顺序施工,在C和F、F和N之间无闲置时间,而在N和J之间还需要进行G工作,所以造成机械闲置1个月。 (3)监理工程师应批准给予承包方施工机械闲置补偿。其补偿费为:1个月按30天计算,则补偿费30×800=2.4(万元)(不考虑机械调往其他处使用和退回租赁处)。 3.监理工程师同意给予承包方工期延长。因为增加N工作前,更改后的原计划的计算的工期为18个月,而增加N工作后的网络计划的计算工期为20个月。由此可知,增加N工作后,计算工期延长了2个月。因此,监理工程师应批准给予承包方延长工期2个月。 [*]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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