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7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实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让人眼前一亮。 将“实行负面清单制度”作为政务公开改革具体目标,给公权力套上了“紧箍咒”,使政务公开有了很强的可操作性。

admin2019-11-12  61

问题 2016年2月17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实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让人眼前一亮。
    将“实行负面清单制度”作为政务公开改革具体目标,给公权力套上了“紧箍咒”,使政务公开有了很强的可操作性。
    政务信息公开与否不能有赖于政府的道德自觉,而要靠政府的制度自觉——法无授权不可为。“负面清单制度”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提供了清晰的尺度。对政府机构,除负面清单上所列信息之外,其余信息一概需要对外公开;对民众而言,除了负面清单上所列信息,其余信息自己都有权知晓。负面清单制度给公权力以清晰边界,给民众权利以明确保障,政务公开自然没有了任性的空间。
    政务公开无疑让权力更透明。为外部监督创造条件,促进民主政治。十八届四中全会,政务公开被作为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六项任务之一。此次又出台《意见》,明确具体目标,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人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分值权重;鼓励支持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独立公正的评估:强化激励和问责,为政务公开画出改革线路图,足见政务公开在政府民主治理中举足轻重的地位。
    当然,一则《意见》的出台并不足以完成一场深刻的变革,更大的考验还在落实环节。但它推动着政治的嬗变、民主的递进,给政府治理注入新鲜的基因,由此激发出基层政治活力值得期待。
    作答要求:
    有人认为,政务信息公开,有赖于政府的道德自觉。请联系自己的感受和社会实际,自拟题目,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文章。
要求:自选角度,见解深刻;参考给定资料,但不拘泥于给定资料;思路清晰,语言流畅。

选项

答案 政务信息公开 制度保障更重要 在建设法治中国的今天,政务信息公开逐步成为各地政府建设的共识,而如何公开、靠谁公开却还没有定论。有人认为,政务信息公开,有赖于政府的道德自觉,但官员素养参差不齐,仅仅依托于官员的道德自觉,无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制度保障才是政务信息公开推进之道。 依赖道德自觉难以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的真实和全面。由于政府官员与社会大众天然存在视角偏差.加之政府多数也是利益相关方,很难保证公平。最近发生的雷某案中,作为事件责任相关方,涉案警方多次发布有明显误导和偏差的言论,为日后的真相确认留下重重隐患。由此可见,如果政务公开由掌握公权力的一方自由定义,势必很难做到公平。纵观当今社会,无论是三公经费,还是政府债务,政府官员在社会责任和自身利益的选择中,同样有着趋利避害的本能,在政绩的驱动下,难免会在信息发布中为自身着想,仰赖政府的道德自觉,很难做到信息公开的明确、彻底。 依靠制度才能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制度自觉凸显的是制度对政府的约束。是现代法治精神的体现,而明确的规则和广泛的参与是政务信息公开的保证。法治强调的是规则和契约。强调的是程序公平和结果正义。雷某案最终发声的是检察院,通过严格依照司法程序进行调查取证,将细节进行公开,最终找到真相,雷某案所凸显的公平正义,所仰仗的是法治的力量。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保障才是根本。有了制度,才能为政府官员的行为划定界限:有了制度,才能为民众的监督提供标准;有了制度,才能为违规行为的惩戒提供依据。明确的制度保障民众的权利、规范政府的行为,有效的信息公开将政务工作过程和结果放在公众的视野之下,是政府履行自身责任的过程,也是杜绝腐败、提升政府服务的关键。负面清单制度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提供了清晰的尺度,只有用制度明确保障民众的权利。才能杜绝公权力任性,实现法治。 在人民当家作主的今天,制度和法治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政务信息公开是现代公民权利实现的保障,要使得政府的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不能仅仅依靠政府的道德自觉,更要靠制度的保障。以明确的制度、完善的监督机制推进政府政务信息公开,不仅是克服公权自利的必要保证,更是推进我国法治社会建设、履行政府职责的关键所在。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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