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的邻居乙买来建筑材料,准备在房后建一杂物间,甲认为会挡住自己出入的通道,坚决反对。乙不听。甲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禁止乙的行为。该诉讼属于哪类诉?(2007年试卷三第41题)

admin2013-12-28  38

问题 甲的邻居乙买来建筑材料,准备在房后建一杂物间,甲认为会挡住自己出入的通道,坚决反对。乙不听。甲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禁止乙的行为。该诉讼属于哪类诉?(2007年试卷三第41题)

选项 A、确认之诉
B、形成之诉
C、给付之诉
D、变更之诉

答案C

解析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将民事诉讼中的诉划分为不同的种类。目前比较普遍的划分方式是,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的目的和内容不同,将诉划分为确认之之斥、给付之诉和变更之诉。
    确认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有某种民事法律关系或者其对某一事物是否具有某种权利之诉。根据其目的不同,又可将确认之诉进一步划分为积极的(或者肯定的)确认之诉和消极的(或者否定的)确认之诉。积极的确认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如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存在婚姻关系或者收养关系的诉讼;消极的确认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如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不存在婚姻关系或者收养关系的诉讼。
    给付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履行一定义务或者履行一定给付的诉。根据不同的标准,又可将给付之诉进一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以请求履行的义务是否到期为标准,可以将给付之诉进一步划分为现在给付之诉和将来给付之诉。现在给付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根据现存的给付义务而提出的给付之诉,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当事人必须立即履行给付义务的诉讼;将来给付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基于将来的给付义务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以请求给付的内容为标准,可以将给付之诉进一步划分为实物给付之诉和行为给付之诉。实物给付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当事人给付一定物品的诉讼;而行为给付之诉则是指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当事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诉讼,即积极作为的行为给付之诉和消极不作为的行为给付之诉。
变更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请求作出裁判改变或者消灭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的某种既存的民事法律关系之诉。当事人提起变更之诉的前提是必须承认有一个基础民事法律关系的存在。   
在本题中,甲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禁止乙的行为,即属于消极不作为的行为给付之诉,而不是确认之诉或者变更之诉。因此,选项C正确,选项AD均为错误。
    关于形成之诉,它是指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依据判决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动之诉。形成之诉与民法学中的形成权相对应,某些形成权的行使,需要由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生效判决才能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由此可见,形成之诉既可能导致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又可能导致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或者消灭。如果它导致的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那么此时的形成之诉应当属于确认之诉,如果它导致的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或者消灭,那么此时的形成之诉则应当属于变更之诉。而本题中,甲的起诉属于消极不作为的行为给付之诉,不涉及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者消灭,不属于形成之诉。因此,选项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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