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属于“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有(  )。

admin2009-05-20  32

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属于“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有(  )。

选项 A、致使幼树死亡1500株以上
B、致使公私财产损失20万元以上
C、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50立方米以上
D、致使基本农田5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

答案C,D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解释。2006年7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下情形属于“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1)致使公私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的;(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5亩以上,其他农用地10亩以上,其他土地20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2500百株以上的。正确答案是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jT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