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秦某与洪某在台北因合同纠纷涉诉,被告洪某败诉。现秦某向洪某财产所在地的大陆某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该台湾地区的民事判决。关于该判决的认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一79题)
秦某与洪某在台北因合同纠纷涉诉,被告洪某败诉。现秦某向洪某财产所在地的大陆某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该台湾地区的民事判决。关于该判决的认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一79题)
admin
2019-11-02
33
问题
秦某与洪某在台北因合同纠纷涉诉,被告洪某败诉。现秦某向洪某财产所在地的大陆某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该台湾地区的民事判决。关于该判决的认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一79题)
选项
A、人民法院受理秦某申请后,应当在6个月内审结
B、受理秦某的认可申请后,作出裁定前,秦某要求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
C、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认可该判决,秦某可以在裁定作出1年后再次提出申请
D、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如对该判决是否生效不能确定,应告知秦某提交作出判决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文件
答案
A,D
解析
本题考查对台湾地区判决的认可。
A项,2015年最高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第14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申请后,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A项正确。
B项,该规定第1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申请后,作出裁定前,申请人请求撤回申请的,可以裁定准许。”B项错误。
C项,(根据1998年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认可申请后,作出裁定前,申请人要求撤回申请的,应当允许。”故司法部答案中,B项正确。但该规定已经被2015年7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废止,因该司法解释出台时间相对较晚,出题人可能未注意到此情形,仍按照旧的司法解释出题并给予答案。)该规定第19条规定:“对人民法院裁定不予认可的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申请人再次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申请人可以就同一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C项错误。
D项,该规定第9条第1款规定:“申请人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该判决真实并且已经生效。”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i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一人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有:()
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依照《证券法》,以下哪些情形不属于证券交易所做出暂停该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的情形?()
在以下各项中,哪些符合《证券法》中有关上市公司收购的规定?()
下列关于票据贴现的说法正确的是:()
某合伙企业解散时,在如何确定清算人的问题上,四位合伙人各执一词,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甲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逾4年,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对此,合伙人乙、丙提出如下主张,其中哪些符合法律规定?()
甲房地产开发商从土地管理部门举办的拍卖会上拍得一块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2012年,甲从乙银行贷款2亿元,合同约定,甲从2012年到2016年共向乙银行贷款额度为2亿元,用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置最高额抵押担保,并签订抵押合同,进行抵押登记。同年,甲与丙建筑公
关于专业人士出庭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A、 B、 C、 D、 B
鼻咽癌侧野定位时,如颅底破坏,上界应在前床突上
男性,53岁。近2个月出现低热,偶咳嗽,少量白痰。胸片示双肺门影增大,肺野清晰。胸部CT、示双侧肺门及纵隔淋巴结肿大,不伴肺内阴影。双下肢可见结节性红斑,支气管灌洗液细胞分类结果:淋巴细胞占51%,中性粒细胞占8%。最可能出现
女性,25岁,头皮裂伤12小时,目前最恰当的治疗措施是
口底腐败坏死性感染治疗中错误的是
下列属于与未来企业生产经营有夫、的其他费用的是()。
《人权宣言》
Directions:Usingtheinformationinthetext,completeeachsentence6-10,withawordorphrasefromthelistbelow.Foreach
WhoisconsideredtobethegreatestEnglishdramatistsinceShakespeare?
【B1】【B6】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