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阮某持某外国护照,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检察机关起诉至某市中级法院。如李某、阮某被判处刑罚同时附加判处罚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2-11-10  37

问题 李某、阮某持某外国护照,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检察机关起诉至某市中级法院。如李某、阮某被判处刑罚同时附加判处罚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李某、阮某在判决确定期限内未足额缴纳的,法院应当在期满后强制缴纳
B、李某、阮某未全部缴纳罚金的,在其后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可以追缴
C、李某、阮某在判处罚金之前所负正当债务应偿还的,经债权人提出请求,先行予以偿还
D、法院发现李某、阮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需要查封、扣押、冻结的,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答案A,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刑执行问题的若干问题》第3条第1款规定:“对罚金的执行,被执行人在判决、裁定确定的期限内未足额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期满后强制缴纳。”《刑诉解释》第359条第1款规定:“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据此,选项A中“法院应当在期满后强制缴纳”的做法正确,为应选项。选项B中“法院可以追缴”的表述错误,正确表述为“法院应当追缴”。
     同法第6条第2款规定:“判处财产刑之前被执行人所负正当债务,应当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先行予以偿还。”因此,选项C的表述正确,为应选项。
    同法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需要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因此,选项D“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表述不准确,正确表述为“应当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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