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与王某共同出资在某市开设香客来餐饮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8日办理了税务登记。由于效益不好,餐饮公司于2011年11月31日停业。税务部门对该餐饮公司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在经营期间应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共计70834元,但餐饮公司

admin2018-06-22  45

问题 李某与王某共同出资在某市开设香客来餐饮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8日办理了税务登记。由于效益不好,餐饮公司于2011年11月31日停业。税务部门对该餐饮公司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在经营期间应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共计70834元,但餐饮公司隐瞒经营收入,虚假申报,实际申报缴纳税款1896元。此外,李某与他人通谋,于2010年非法购买50份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未被有关机关发现。餐饮公司拒绝税务机关提出的所有要求。
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    )的犯罪主体属于特殊犯罪主体。

选项 A、骗取出口退税罪
B、抗税罪
C、逃税罪
D、逃避追缴欠税罪
E、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答案B,C,D

解析 “税收相关法律”中危害税收征管罪中,只有4类罪名为特殊主体:
(1)逃税罪;
(2)抗税罪;
(3)逃避追缴欠税罪;
(4)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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