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外仲裁,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dmin2013-11-20  37

问题 关于涉外仲裁,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选项 A、涉外仲裁委员会可以聘任外籍人士担任仲裁员
B、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
C、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D、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应向涉外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答案B

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67条规定,涉外仲裁委员会可以从具有法律、经济贸易、科学技术等专门知识的外籍人士中聘任仲裁员,故A项正确。根据《仲裁法》第70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274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这里并不包括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所以B项错误。C项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74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D项是正确的,《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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