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 )(2011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题)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 )(2011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题)
admin
2018-07-30
50
问题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 )(2011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题)
选项
A、犯罪地国家的刑法
B、犯罪人国籍国的刑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D、国际条约缔约地国家的刑法
答案
C
解析
对于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国在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即使该罪行不是发生在中国领域,未侵犯中国国家和公民,犯罪人不具有中国国籍,我国司法机关也有权管辖该案件。要么适用中国刑法定罪处刑,要么按照我国参加、缔结的国际条约实行引渡(或起诉或引渡)。因此C项正确,AB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f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王某因犯盗窃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服刑9年后被假释。在假释考验期的第2年,王某盗窃一辆汽车而未被发现。假释考验期满后的第4年,王某因抢劫而被逮捕,交代了自己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盗窃汽车的行为。问:(1)对王某是否需要撤销假释?
1998年3月,梁某伪造了某市供销贸易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公章和合同专用章。当月中旬,梁某认识了周某,梁某自称是供销贸易公司的业务经理,提出聘周某为公司业务员,周某允诺。3月下旬的一天,梁某用伪造的公章以供销贸易公司的名义与一乡办衬衫厂签订合同一份,约定衬衫
被告人,黄某,男,28岁,农民;被告人,王某,男,23岁,农民。被告人黄某与王某系一起长大的近邻。二人本都生活于穷困潦倒之中。但突然有一天,黄某发现王某已今非昔比,乃悄悄请教致富秘诀。王某碍于多年朋友之情面,坦言自己正从事贩毒活动,并进而向黄某鼓
下列犯罪行为中,属于不作为行为方式的是()。
我国刑法学公认的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是()。
下列关于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的说法错误的有()。
绑架妇女、儿童的,可以构成()。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罪可以判处死刑的情况是()。
下列选项所列情形,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是()。
随机试题
根据明初洪武年间对于官员进行考察的结果,对被评为“不称职”的官员,其职务处理为()。
肠外营养的通常指征不包括
寒滞胃肠证、食滞胃肠证、胃肠气滞证的共同症状是
中国公民李某随父母出国后定居于甲国。2007年1月5日,李某满18岁。为了庆祝自己的生日,李某到甲国的一中国名表直销店购买了一款名表,价值折合为人民币4000元。未曾想到的是,他刚出该商店到一商场就见到同一款的手表正在搞促销活动,价格便宜了三分之一。李某便
设备采购合同的目的是转移()。
主要供应短期资金,解决短期内资金余缺的市场是()。[2008年真题]
大袋鼠是一种奇特的动物,它们平时在原野、灌林丛和森林地带活动,靠吃草为生,它们过群居生活,但没有固定的集群,常因寻找食物而汇集成一个较大的群体。老鹰、蟒蛇和人们都要捕捉袋鼠.然而对袋鼠最大的危害莫过于干旱,幼小的袋鼠会死亡,母大袋鼠会停止孕育。下列说法不正
明尼苏达多相人格调查表(MMPI)检验防卫反应的效度量表是
某甲因与某乙不和,而将某乙与某丙同居怀孕的事实揭发,则某甲侵犯了某乙的()。
Itwastheworsttragedyin【C1】________history,sixtimesmoredeadlythantheTitanic.WhentheGermancruiseshipWilhelm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