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dmin2013-06-09  36

问题 依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得干预澳门特别行政区依基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
B、澳门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的法官,根据当地法官、律师和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的推荐,由行政长官任命
C、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长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D、澳门特别行政区可以“中国澳门”的名义参加不以国家为单位参加的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

答案A,B,C,D

解析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X条规定,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得干预澳门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A项正确,应当选。该法第87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的法官,根据当地法官、律师和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的推荐,由行政长官任命。法官的选用以其专业资格为标准,符合标准的外籍法官也可聘用。所以B项正确。该法第90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院长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检察官经检察长提名,由行政长官任命。所以C项也正确。该法第112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为单独的关税地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可以“中国澳门”的名义参加《关税贸易总协定》、关于国际纺织品贸易安排等有关国际组织和国际贸易协定,包括优惠贸易安排。所以D项也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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