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先并后减”与“先减后并”的异同。

admin2010-01-30  31

问题 简述“先并后减”与“先减后并”的异同。

选项

答案“先并后减”和“先减后并”是对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犯罪分子有漏罪或犯新罪而进行并罚处理的方式。“先并后减”适用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漏罪的情况,具体是指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 (即漏罪)没有进行判决,这时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先把前罪已判处的刑罚与该漏罪之刑罚按照我国《刑法》第69条数罪并罚的规定进行并罚,然后再减去已经执行的刑期,以剩余的刑期作为其继续执行的刑期。“先减后并”则适用于刑法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的情况,具体是指在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应当对新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新罪的刑罚按照《刑法》第69条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合并处罚,决定执行的刑期。“先并后减”与“先减后并”的区别主要体现在:适用情形不同;体现的政策不同,“先减后并”比“先并后减”体现了更加从严处罚的精神。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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