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假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假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dmin
2008-11-28
35
问题
关于假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B、对于犯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的犯罪分子,即使被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得适用假释
C、对于累犯,只要被判处的刑罚为10年以下有期徒刑,均可适用假释
D、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
答案
D
解析
《刑法》第84条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A项所说属于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应当遵守的义务,所以A项错误,不能选。第81条第2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根据该条,必须同时具备暴力性犯罪和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才不能假释。所以B项说法错误。而对于累犯,由于其主观恶性较大,一律不能假释,不要求同时具备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条件。所以C项错误,不能选。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据此,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D项正确,应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ZK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张某从银行贷得80万元用于购买房屋,并以该房屋设定了抵押。在借款期间房屋被洪水冲毁。张某尽管生活艰难,仍想方设法还清了银行贷款。对此,周围多有议论。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
甲、乙双方于加13年5月6日签订水泥供应合同,乙以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为其价款支付提供了最高额抵押,约定2014年5月5日为债权确定日,并办理了登记。丙为担保乙的债务,也于2013年5月6日与甲订立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一年,自债权确定日开始计算。请回答问
丁某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方某,方某将该房屋转租给唐某。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乙在甲提存机构办好提存手续并通知债权人丙后,将2台专业相机、2台天文望远镜交甲提存。后乙另行向丙履行了提存之债,要求取回提存物。但甲机构工作人员在检修自来水管道时因操作不当引起大水,致乙交存的物品严重毁损。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甲公司将一工程发包给乙建筑公司,经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将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丙建筑公司,丙公司又将其中一部分分包给丁建筑公司。后丁公司因工作失误致使工程不合格,甲公司欲索赔。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下列哪些情形下权利人可以行使留置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下列哪些选项属于补贴?()
为了促进本国汽车产业,甲国出台规定,如生产的汽车使用了30%国产零部件,即可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依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则,关于该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申请不动产登记时,下列哪一情形应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随机试题
按公式计算,3岁小儿的身长应为( )cm
A.110次/分B.90次/分C.70次/分D.40次/分E.30次/分足月儿生后1小时后呼吸频率
国务院法制办属于国务院的()。
We’reHiringDate:September3,2006Position:NationalOperationsManager(FoodServicesIndustry)Pay&Benefits:$65,000~$7
一般资料:求助者,女性,42岁,中学教师。案例介绍:求助者由于女儿的问题前来咨询。下面是心理咨询师与求助者之间的一段咨询对话。心理咨询师:您好!请问我能为您提供什么帮助吗?求助者:我女儿今年14岁,我发现她有咬手指的
电视作品的保护期限为50年,保护期限自()起算。
在资本积累过程中,资本有机构成不断提高,这意味着在c:v中
表达式2*5/2.5,1.0/2*5,1/2.3和5/3的计算结果分别是【】。
THEARTOFEMILYCARR1Bornin187I,EmilyCarrgrewupinVictoria,BritishColumbia,surroundedbyaruggedlandscapethat
Oneclassofwordscanbelearned______.Inthispassage,"learned"isused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