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自有的一幢房屋卖给乙,并约定任何一方违约须向对方支付购房款25%的违约金。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屋卖给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dmin2020-12-15  33

问题 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自有的一幢房屋卖给乙,并约定任何一方违约须向对方支付购房款25%的违约金。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屋卖给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选项 A、若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B、甲必须收回房屋并向乙方交付
C、丙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D、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B

解析 A项,《合同法》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故若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BCD三项,《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甲虽然与乙签订合同在先,但是并没有办理房屋登记手续,乙并没有获得房屋所有权;而甲、丙之间则进行了登记,丙取得了房屋所有权,甲无权收回房屋,只能向乙承担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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