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北京-17)某报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了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致使甲备受同学的嘲讽和奚落,甲因精神痛苦,自残左手无名指。从而给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该报的行为应认定为( )。

admin2021-01-22  37

问题 (2012-北京-17)某报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了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致使甲备受同学的嘲讽和奚落,甲因精神痛苦,自残左手无名指。从而给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该报的行为应认定为(    )。

选项 A、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
B、侵害了甲的名誉权
C、侵害了甲的姓名权
D、侵害了甲的身体权

答案B

解析 《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本题中,该报在新闻报道中披露甲为私生子的行为属于泄露甲的隐私,侵害了甲的名誉权。因此,苯题选择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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